涉收捐款未申請 梁國雄表證成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6/12 16:09

最後更新: 2017/06/12 18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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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國雄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,表證成立。(陳永康攝)

社民連立法會議員「長毛」梁國雄(61歲),被指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曾收過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捐款,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案今續審,法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,押後明天續審。

辯方今就表證不成立作出陳詞指,根據控方控罪內容,控方須證明被告於收款至被捕的4年多內均沒有作出申報,即控方須證明被告於4年多內的每一個時刻均沒有申報,但控方證據不足作出相關證明,故案件表證應該不成立。

控方則指,相關的申報須以立法會主席批准的格式作出,而根據被告以獲批准格式作出的申報並不包括涉案款項,而相關申報亦已涵蓋控罪的4年多時間。
法官其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,辯方表示將會傳召辯方證人,但具體身份尚待決定。